2024年01月04日,为完善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吉林药监局发布了“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通知,共计涉及药品领域事项23项,关于首违不罚当事人应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三个要件。
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2、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3、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使用的原料药或者中药材、中药饮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处罚;
4、对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处罚;
5、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处罚;
6、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的处罚;
7、对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及供应商未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不能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持续合规的处罚
8、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处罚;
9、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列入国家实施停产报告的短缺药品清单的药品进行停产报告的处罚;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药材行业烂摊子怎么破?这位老党员砸了铁饭碗,搞了三个“猛项目
朋友们,做药材的、搞健康产业的,最近是不是感觉特别难?药材价...(915 )人阅读时间:2025-09-25坦白讲!中医养生这么火,但不懂行千万别瞎搞!
朋友,你是不是也瞅着中医养生这波热潮,心里痒痒的?但一想到水...(563 )人阅读时间:2025-09-25高久恒说药材寻创业合伙人:一起把老祖宗的好东西,变成这个时代
一、平台简介:高久恒说药材——您身边的中医药创业引路人在健康...(768 )人阅读时间:2025-09-25高久恒说药材寻创业合伙人:一起把老祖宗的好东西,变成这个时代
一、平台简介:高久恒说药材——您身边的中医药创业引路人在健康...(704 )人阅读时间: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