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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鼓励开展合规学术活动,对清退讲课费问题纠偏

时间:2023-09-13人气:作者: 新康界

本次医疗反腐的时间轴比较清晰,政策线/文件线并不完全与时间轴一致,落地上在各个重点环节也有所不同;就本次医疗反腐的相关信息简单梳理一下:

当下进展:目前,10部门均已在本系统内进行了工作部署; 全国31个省份及兵团均已建立了地方工作协作机制以及工作专班,制订印发地方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有关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处置有关问题,公布多起案例,形成严的基调和氛围。医药领域反腐已在业内形成广泛共识,各项工作正稳步开展。

01

十四部委领衔医疗反腐

2018年至2022每年都有这个政策发布,只是这五年都是九部委,2023年增加了五个部委,分别是教育厅(教委)、审计厅(局)、国资委、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

02

政策发布时间轴

来源:卫健委  风云药谈整理

从表上可以看得出来,医疗反腐年年都有,每一年的重点会有所不同,2023年的三大特点是“部门最多,周期最长、力度最大”。

03

医疗领域全链条、全领域、聚焦重点

全链条: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

全领域: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医务人员

聚焦重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权利寻租:“带金销售”

关键少数:医药领域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社会组织。重点是上述机构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

关键岗位:公立医院招采决策、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和行政、后勤等岗位人员的腐败问题和腐败行为。

04

六个重点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例如,在药品耗材招采或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例如,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使用等环节和工程建设等其他院内重大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利益输送,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例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组织参与欺诈骗保等。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例如,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等。

全面覆盖VS重点聚焦

全面覆盖: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医药、医保、医疗多环节

聚焦重点:各领域各链条重点环节;尤其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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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特点

特点一: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78:9:2

             三级:二级:一级=36:47:17

特点二:商业贿赂、回扣、欺诈骗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第1:器械采购36.7%

第2:药品采购30.3%

第3:耗材试剂采购15.6%

第四医疗保险、第五基础建设各4%左右。

特点三:关键岗位

依次是:采购办、药剂科、财务处三者近50%,临床科室(16.6%)、后勤部内(12.8%)、医技科室(11.1%)。

临床科室前三:骨科、普外科、心内科

特点四:关键少数

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06

国家卫健委的相关意见

1、围绕《指导意见》,进行重点部署,强调工作重点是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针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省份开展重点指导

2、校正工作方向,对一些地方停办延办学术会议、广泛清退一线医务人员讲课费等问题及时予以纠偏

3、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

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就目前,大家经常交流关于医院这边的是,医院向廉政账户上缴、关键少数“喝茶”与“裁缝韧劲”、清退讲课费、自纠自查等等。

规范的学术会议、医学活动、讲课等——官方写的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就展开会议、活动、讲课等,如何算是规范、正规的展开,在停了一些合规线下、线上课并没有找到比较明确文件。

主要讲的就是真实、逻辑、合规。

PDPAC行业合规、医药协会发的行业规范,问了一个好朋友,提及卫健委、相关法律是有一些明确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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