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监局
2023年12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清火片和清火胶囊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要求MAH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完成修订后说明书备案,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排便频率增加、口干、皮疹、瘙痒、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等。
二、【禁忌】项应当增加: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修订内容如下:
(一)应当增加: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3.月经期、哺乳期妇女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二)应当修订:
1.“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应当修订为:“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应当修订为:“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应当修订为:“过敏体质者慎用。”
(三)应当删除: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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