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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福建两省质量公告发布

时间:2023-12-15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宁夏、福建药监局

近日,宁夏、福建药监局发布了质量公告,共计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针对不合格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01 福建省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省内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信息予以通告,具体信息如下: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企业(单位),我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02 宁夏自治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省级药品质量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次通告涉及404个品种961批次药品,其中化学药147个品种366批次,中成药141个品种236批次,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116个品种359批次。
二、经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和固原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有960批次,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有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具体如下:
三、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由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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