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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两药企被处罚!

时间:2023-11-16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河南、安徽药监局  

近日,河南、安徽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通知,两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具体为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女贞子被处罚、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谷精草被处罚。

01 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药处罚〔2023〕7-6号
处罚名称: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女贞子案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女贞子。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没收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饮片女贞子。
02  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3〕2-229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第三条第六项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7月13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209号),标示为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精草(批号190301)经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2023C0263,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标准规定具谷精草性状特征、检验结果占比约34%不具谷精草性状特征;)、杂质(标准规定不得过3%、实际检验34%)。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谷精草案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陆拾捌圆(368.00元);
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68元2倍处罚736元;
3.罚没合计1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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