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茂顺 整理:百合
▍4月18日,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4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新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堂国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苦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2023年第4期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建设...(769 )人阅读时间:2024-04-22【国家药典委】酸枣仁、炒酸枣仁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
4月8日,关于酸枣仁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修订草案)的公...(652 )人阅读时间:2024-04-08四川雅江突发森林大灾,虫草、麝香、黄芪等名贵中药材损失需待评
3月15日17时许,四川甘孜州雅江县呷拉镇白孜村发生一起森林...(941 )人阅读时间:2024-03-18全国人大代表于东霞: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让道地药材更“地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614 )人阅读时间: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