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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两药企被处罚!

时间:2023-10-28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广西、安徽药监局 


近日,广西、安徽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通知,两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其中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申请进行听证、黄山盛基药业有限公司被处罚没12.5万。

01 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经调查取证,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当归(批号:210601)一案,本机关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依法决定对该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当归(批号:210601)案。
二、听证当事人:广西草本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开始。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林检查分局9楼会议室(玉林市中港路300号)。
联系电话:0771-5851065。

02 黄山盛基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黄山盛基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劣药对乙酰氨基酚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1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8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黄山盛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对乙酰氨基酚片案
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药品对乙酰氨基酚片(批号:20221201;规格:0.5g)371瓶(包装规格1000片/瓶)和9690瓶(包装规格20片/瓶);
2、处罚货值金额1倍处罚10万元;
3、没收违法所得2.5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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