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信息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行业资讯

448个品种,集采进展更新(附名单)

时间:2023-09-04人气:作者: 赛柏蓝

根据《关于组织医疗机构报送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9月11日24:00前,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数据。 

第九批国采已经有了最新进展,地方带量采购的脚步也在加速。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量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江苏省第四批药品集采品种需求量开始填报、湖南加盟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地方集采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01

江苏开始第四轮药品集采采购需求量填报 

9月1日,业内流出一份《关于填报江苏省第四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采购需求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江苏省针对“化药+中成药”进行带量采购,包括维生素B12注射剂、肌苷注射剂、氨咖黄敏口服常释剂型、酚磺乙胺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等40个化药,以及小金、康复新、舒血宁、双黄连等17组中成药。 

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在9月6日9:00-12日18:00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产品需求量申报。 

江苏省要求,填报的各通用名品种需求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单位该通用名品种2022年度在江苏省平台采购量的80%,其中中成药各采购产品组报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单位同采购产品组2022年度省平台采购量的80%。 

2022年,江苏省对包括沙美特罗替卡松、氟比洛芬、丙卡特罗等43个大品种开展第三轮药品集采,从目录上看,基本都是临床大品种;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已挂网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开展第二轮集中带量采购,涉及头孢唑肟注射剂等13个品种;2020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包括烟酰胺在内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14个品种进行带量采购。 

在江苏省以往开展的带量采购中,确定中选企业的方式包括综合评价法、谈判或竞价方式、独家/非独家品种等方式。本次集采将采用何种方式,还待后续观察。 

02

京津冀“3+N”138个品种采购再扩围 

9月4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报送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继陕西8月末启动数据报送后,此次京津冀“3+N”带量联动采购联盟再添一员。 

从具体品种来看,除了与湖南省抗菌药集采、江西省联盟、河南联盟、陕西联盟重合的拉氧头孢注射剂、胰激肽原酶口服常释剂型、苯唑西林注射剂等7个品种外,其余131个品种湖南都将在在“3+N”联盟中跟进。 

 湖南在通知中提到,两批清单的相关信息分别需要在9月9日17时前、9月12日17时前完成填报,同时由于“本次数据填报内容多、时间紧”,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督促医药机构如期填报真实数据。 

“3+N”联盟采取“双向选择”形式,申报企业针对采购主体的采购需求量,结合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 

价格方面则按照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联动——在全国范围内各省级及以上带量采购项目曾中选的申报产品,实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最低价及联盟地区近一年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 

对于未曾中选的,其实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同品种名称所有曾中选产品最低中选价格中的最高价格及联盟地区近一年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 

03

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宁夏最新动态 

9月4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宁夏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的通知》,维护时间到9月14日。 

7月16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5号)》,正式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涉及68个报价代表品、140个非报价代表品,来自于63家药企。 

截至目前,浙江金华、青海省、河南濮阳已展开中成药集采探索,之后开展的中成药集采还包括湖北牵头的首批中成药集采、广东牵头的6省中成药集采、山东、北京等单省开展的中成药集采。

 中成药集采已成趋势,这也在倒逼中药行业的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完善。 

04

十九省联盟采购

151条拟中选结果公布 

8月30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五)》,公示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1日。 

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共有151条拟中选结果公布,包括肌苷注射剂、环磷腺苷注射剂、苯唑西林注射剂等。 

由河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九省(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2021年,河南牵头山西、内蒙古、江西、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等十四省联盟集采。本次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规则大致与河南十四省联盟集采一致,均是以“综合评审+议价谈判”方式产生拟中选企业,在此基础上引入了复活拟中选机制,进一步调动药企参与的积极性。 

05

全国首批中药饮片联采,多省落地 

9月起,全国首批中药饮片联采也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按照山东省医保局《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9月8日起,全省参加中药饮片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等将按规定执行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青海则要求9月1日起全省按规定执行中选结果。

 近日,宁夏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五批省际联盟 (山东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宣布此批次中药饮片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9月15日执行,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对于落地过程中的配送问题等,宁夏医保局表示,各地医保部门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医保局,必要时报全国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办公室,予以有效解决。 

供应不稳定、到货率低的中选产品生产、配送企业,对不签订购销协议、不按协议履行供货义务、督导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纳入失信评价,并视具体情况采取取消中选资格、限制参加后续集采等措施;对足量供应配送、履约情况较好的企业,将在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励。 

06

多批集采续约开启 

近日,海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涉及多批集采接续工作。 

在国家集采方面,海南将分为到期需重新招标品种、直接接续品种两类展开工作,涉及第二批、第四批国采,其中到期需重新招标品种拟通过跟标河南牵头的集采接续。 

海南表示,针对后续各批次国采药品将尽量压缩前后采购年度的接续过渡期。对原中选企业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优质低价的其他药品。接续过渡期间药品采购量不纳入结余留用考核,但纳入集采药品监测预警通报和行风监管。 

9月4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到期续签工作的通知》,对采购周期3年的第五批国采天津中选品种开展协议续签工作,填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配送关系确认和三方协议签订分别须在9月13日前、9月18日前完成。 

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也发布了《关于部分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针对第五批国采中采购周期为2-3年的品种展开续签,并于9月20日执行。 

在省际联盟集采方面,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第一批)的第一采购年度已于今年7月29日到期,海南预计于9月底前完成第二采购年度报量,10月底前后执行。 

另外,陕西十一省省际联盟、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一批(四川牵头)、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二批(黑龙江牵头)、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内蒙古牵头)、重庆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均已执行完第一采购年度,将按照牵头省份统一安排,结合海南实际进行续约工作,接续时间待定。 

注:因统计原因,部分品种未去重。

附1:江苏第四轮药品集采名单(非官方,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

附2:湖南省参加本次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品种清单


附3: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及供应清单



附4: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

附5: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

END

作者 | 颜色 陈芋
来源 | 赛柏蓝

标签:

【免责声明】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