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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30万元

时间:2023-09-04人气:作者: 蒲公英

转自:四川省药监局

9月4日,四川药监局公开了两则处罚信息,四川鑫仁泰药业 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罚没款合计16万元。四川千方中药生产、销售劣药炒苍耳子14.5万元。  

1、四川鑫仁泰药业生产、销售劣药淫羊藿   

 违法事实  

四川鑫仁泰药业于2022年12月28日生产了批号为221201的中药饮片淫羊藿1420.00Kg,销售1419.50Kg,货值金额118649.9元,违法所得41241.35元。

2023年5月26日,鑫仁泰公司对淫羊藿(批号:221201)实施了主动召回,共召回944.35kg。该批产品经监督抽样,结果“总黄酮醇苷”为1.1%(应不得少于1.5%)、杂质为12%(应不得过3%)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 没收劣药中药饮片淫羊藿(批号:221201)944.35kg;

2.没收违法所得41241.35元;

3.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118649.9元;

罚没款合计159891.25元。

2、四川千方中药生产、销售劣药炒苍耳子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生产了批号202007001的中药饮片炒苍耳子2736.25kg,并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44985.25元,违法所得44985.25元。

该批产品经监督抽验,结果“含量测定”绿原酸为0.16%(不得少于0.25%),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4985.25元;  

2.处货值金额44985.25元(不足10万按10万计算)1倍罚款10万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4498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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