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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30万!天麻超细粉微生物不合格!金银花含量不合格

时间:2023-03-24人气:作者: 同茂顺
▍来源:同茂顺  整理:百合

3月23日,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第10部分)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瑞药金方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天麻超细粉(批号:210202)经检验〔微生物限度〕需氧菌总数、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没收劣药天麻超细粉(批号:210202)9包、185盒;
2.没收违法所得55976.00元,并罚款1500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金银花(批号:20211020),经检验【含量测定】木犀草苷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没收劣药金银花(批号:20211020)468瓶;2.没收违法所得30636.00元,并罚款150000.00元。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生产、销售劣药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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