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信息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行业资讯

2022年度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发布

时间:2023-03-24人气:作者: 同茂顺

3月24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202.3万份,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增至1435份,全国97.8%的县级地区报告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国家基本药物监测总体情况基本保持平稳。

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监测上,《报告》显示,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涉及怀疑药品218.5万例次,其中化学药品占82.3%、生物制品占2.6%;2022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怀疑药品33.9万例次,其中化学药品占87.4%、生物制品占5.0%。

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化学药品中,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依次为抗感染药、肿瘤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镇痛药、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2022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涉及化学药品中,报告数量最多的为肿瘤用药,占35.1%;其次是抗感染药,占27.8%。按严重报告占本类别报告比例计算,肿瘤用药的严重报告比例最高,为46.0%,其次是免疫系统用药,为19.1%。

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生物制品中,细胞因子占74.2%、抗毒素及免疫血清占11.7%、血液制品占1.7%、诊断用生物制品占0.2%。按剂型统计,2022年化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剂、口服制剂所占比例分别为59.9%和33.6%,其他剂型占6.5%。生物制品中,注射剂、口服制剂占比分别为74.7%和0.1%,其他制剂占25.2%。

在中药监测情况上,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涉及怀疑药品218.5万例次,其中中药占12.8%;2022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怀疑药品33.9万例次,其中中药占5.9%。

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中药中,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分别是理血剂中活血化瘀药(23.4%)、清热剂中清热解毒药(12.3%)、祛湿剂中清热除湿药(7.6%)、祛湿剂中祛风胜湿药(5.0%)、补益剂中益气养阴药(4.0%)。2022年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分别是理血剂中活血化瘀药(36.4%)、清热剂中清热解毒药(9.9%)、补益剂中益气养阴药(8.5%)、开窍剂中凉开药(5.5%)、补益剂中补阳药(5.0%)。

2022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给药途径统计,注射给药占24.8%、口服给药占62.5%、其他给药途径占12.7%;注射给药中,静脉注射给药占97.1%、其他注射给药占2.9%。

以下为报告原文: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生产、销售劣药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标签:

【免责声明】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