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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药:罚没30多万!生产销售劣药“炒苍耳子”等,2家生产企业被处罚!

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 药博园


四川*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生产了批号202007001的中药饮片炒苍耳子2736.25kg,并于2021年4月30日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44985.25元,违法所得44985.25元。该批产品经监督抽验,结果“含量测定”绿原酸为0.16%(不得少于0.25%),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4985.25元;
      2.处货值金额44985.25元(不足10万按10万计算)1倍罚款10万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44985.2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8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8日生产了批号为221201的中药饮片淫羊藿1420.00Kg,销售1419.50Kg,货值金额118649.9元,违法所得41241.35元。2023年5月26日,鑫仁泰公司对淫羊藿(批号:221201)实施了主动召回,共召回944.35kg。该批产品经监督抽样,结果“总黄酮醇苷”为1.1%(应不得少于1.5%)、杂质为12%(应不得过3%)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劣药中药饮片淫羊藿(批号:221201)944.35kg;
      2.没收违法所得41241.35元;
      3.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118649.9元;
      罚没款合计159891.2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8月28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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