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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11个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后参考采购价,CDE启用新办公地址,《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发布

时间:2023-08-10人气:作者: 医药经济报

上海公布11个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的参考采购价

8月1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公布11个新增纳入上海市医保支付药物的参考采购价。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1〕45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5日起执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启用新办公地址

8月10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通知,宣布药审中心已完成搬迁工作,本日起正式恢复对外办公。新办公地址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二区1—5号楼。
药审中心网站已于2023年8月10日00:00正式恢复运行。相关业务系统及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相应服务也已同步恢复使用。

国家卫健委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8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WS/T 819—2023《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不超过1500床位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医院规模提出设备配置的品目和数量。标准规定了设备配置数量的最低标准,各县级综合医院可根据规模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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