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药监局
7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不合格检测品种:
化药:复方锌布颗粒剂(1批次)、碳酸钙D3颗粒(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8批次)、双氯芬酸钠肠溶片(1批次)、左卡尼汀口服溶液(1批次);
中药:伤科跌打片(1批次)、麝香镇痛膏(2批次)、丹参配方颗粒(3批次)、地骨皮(3批次)、防己(1批次)、女贞子(4批次)。
不合格检测项目:
含量、缓冲液中溶出量、苯甲酸钠、重量差异、黏附力测定、总灰分、水分。
纠偏措施: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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