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药品集采重点针对的是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目前来看,不管是单省还是省级/省际联盟集采都动作频频,与此同时,集采续约也在大范围推进。各地续约中,价格仍然是中选的核心竞争力因素之一,降价或保持原有中选价格仍是普遍趋势。
地方带量采购最新动态如下:
01“八省二区”第四批落地
6月7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川药招〔2023〕148号 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第四批药品集采落地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近期将进行开放药品集采三方合同签订,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尽快进行库存清理,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尽快完成备货等准备工作。
本次集采中选结果将于6月(本月)实施,具体品种如下(部分,全部品种名单见文末附件):
“八省二区”已经进行到第四批。第一批由四川牵头,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西藏自治区参与,对通过专家遴选形式确定的17种药品进行带量采购;
第二批由黑龙江牵头,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海南、四川、贵州、西藏自治区、青海参与,对包括非洛地平口服常释剂型等21种药品带量采购;
第三批由内蒙古自治区牵头,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西藏自治区、青海参与,对烟酰胺等18种药品进行带量采购,其中16个为注射剂。
第四批由辽宁省牵头,四川、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吉林、黑龙江、海南、西藏自治区参与,对包括前列地尔注射剂在内的20个品种带量采购。
从品种来看,注射剂已经成为联盟集采的主力军,而采购规则也愈加成熟。
02甘肃省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联动将开始
6月6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2022年底前已开展但甘肃省未参与或未接续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照要求遴选,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成熟、采购金额高、与外省价格差异明显的部分药品开展带量联动采购工作。
其中,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过评药品累计3家及以上的品种不纳入此次带量联动范围。
同时要求,除了纳入国家和甘肃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药品,原则上抗菌药物报量不得低于历史采购量的50%,其他品种不低于60%。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6月12日。
03河南十九省24个药品联盟采购,企业开展报名工作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河南省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二)》,于6月5日-9日开展企业报名工作。
拟采购的品种包括肌苷注射剂、环磷腺苷注射剂、苯唑西林注射剂、多种维生素(12)注射剂等24个品种(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这些品种大多被纳入国家(省、市)短缺药目录,保障短缺药临床供应成为集采的重要目标。
本次集采企业报名时间为6月5日-9日;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在6月8日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在6月8日前完成;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在6月5日-9日。
04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42个产品具体信息发布
6月1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相关数据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全国中成药集采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企业关联关系、企业排名及加分扣分项、医疗机构认可度、同采购组AB竞争单元、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非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一一公布。
本次公开了96家企业申报信息,包括安徽华润金蟾、安徽九华华源、安徽雷允上、鞍山制药、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等(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
湖北牵头的第二批中成药联盟采购覆盖16个采购组42个产品,涉及冠心宁注射液、华蟾素胶囊、脑安胶囊、银杏叶达莫注射液等(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本次《公示》详细介绍了各个产品的信息,包括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和申报企业等(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现场递交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海山金谷16楼1604室。
05多地国采接续
一边是地方带量采购在更新动态,另一边多地发布国采接续相关工作的公告。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国家集采到期药品,要“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
各地正针对不同产品国采阶段的特性分类接续。
四川省国采第二、四批药品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公布
6月6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对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的44个品种开展了接续采购工作(以下是部分产品,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
河南2023年6月底药品协议期满接续
6月6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6月底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采购周期3年、第四批采购周期2年的中选产品,协议期满后延长协议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周期内续签协议的产品包括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第四批采购周期3年的中选产品、国采二四批河南十三省联盟接续采购药品集采采购周期1年的中选产品,6月30日协议期满后征求相关中选企业意见,确定接续的中选产品继续执行原带量采购政策,组织报量和签订协议。
相关药品本次接续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国采续约要求综合考虑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对企业在中选和供应方面提出的要求也很高,不过对于一些企业而言,续约意味着药品再一次占据市场份额的机会。
附:四川“八省二区”第四批药品
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
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42个产品具体信息发布
1.企业信息
2.产品信息
3.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
4.非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
5.企业关联关系
6.企业排名及加分扣分项
7.医疗机构认可度
8.同采购组A/B竞争单元
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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