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指出,针对公立医院重点业务和问题频发的高风险领域,查找风险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问题整改,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内化为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于药品与耗材采购方面的监管,《指导意见》第12条要求,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确定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等品类多、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
对于现实中出现的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现象,第13条指出,要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明确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评估与投资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
而医保基金的使用也是内控建设的重点,第17条指出,要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保管理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来源:国家财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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