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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汁、野蚕豆根等3中药标准公示

时间:2023-12-20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辽宁、云南、福建药监局 

近日,辽宁、云南、福建药监局各发布了一次中药材(饮片)质量标准征求意见通知,具体为熊胆汁中药材质量标准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23日、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01月15日、燕窝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草案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22日。

 01 熊胆汁中药材质量标准

为规范我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和质量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熊胆汁中药材质量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标准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明东    联系电话:024-31607903
电子邮箱:lnfdazhuce@163.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02  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云南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制定的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已完成复核、技术审评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请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药监局,邮件标题请注明“野蚕豆根中药材质量标准修订意见反馈”。
 03  燕窝中药饮片质量标准
我局收到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福州)有限公司共同申请燕窝纳入《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经专家审查、复核检验,企业提交标准草案。
根据《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要求,现拟对以上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日,具体如下:
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自检报告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收文单位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与审批处”。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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