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信息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行业资讯

山东!超药品说明书用药(2023年版),发布

时间:2023-12-05人气:作者: 蒲公英

转自:山东省药学会 

近日,山东省药学会发布《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3年版)》。 

2023年版共168个品种。 分为抗菌药物、儿科药物、妇产及生殖类药物、心血管药物、精神及神经类药物、肾内及风免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呼吸/重症及其他类药物等八类。 


《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3年版)》对2022版已被NMPA批准收录的说明书内容进行删减,最终形成168个品种。 分为抗菌药物、儿科药物、妇产及生殖类药物、心血管药物、精神及神经类药物、肾内及风免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呼吸/重症及其他类药物等八类(名单可阅读原文下载)。

另外,广东药学会11月17日,也更新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儿科2023年版)》,共40个品种。

广东省药学会今年7月更新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3年版)》,共涉及司美格鲁肽、人免疫球蛋白、头孢西丁等172个品种,覆盖肺癌、心力衰竭、糖尿病肾病等约317种疾病适应证。 


各有关单位:  

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证据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更好地协助各医疗机构药物使用,促进合理用药,由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行业学会的专业引领作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山东省药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1年版)》[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21,6(19):9-40.Doi:10.3969/j.issn.1672-3384.2021.06.002.],旨在以充分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基于临床用药实际,规范药品超说明书使用,为各级医疗机构临床药物治疗与药事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撑。经山东省药学会组织有关药学专家及临床专家综合评价后正式在学会挂网发布并在省内外推广使用。2022年8月经专家论证更新发布了<2022年版>,并分专业模块在《中国合理用药探索》杂志<标准与讨论>专栏出版了系列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的相关解读。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临床用药需求与反馈,遵循循证医学理念,根据山东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委员会制订的<证据等级标准>,项目工作组对23年新增品种进行证据评估,并召开了多次由来自省内15家医院重症、呼吸、神内、精神、急症、风免等专业临床专家参与的多学科研讨会,最后通过委员工作会议达成共识,形成更新版。2023年版对2022版已被NMPA批准收录的说明书内容进行删减,最终形成168个品种、273项推荐意见,现予以发布(见附件)。供各医疗机构医师处方、药师审方提供循证参考依据。本目录仅作为证据罗列,不作为推荐目录,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应用中仍需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基于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和药物治疗与临床研究的进展,科学认识不断完善,各单位在参阅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联系人:侯宁0531-68776480)。  

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共识》须注明出处。引用格式为: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3年版)  


标签:

【免责声明】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