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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向!138个集采品种,大范围联动价格(附名单)

时间:2023-09-02人气:作者: 赛柏蓝

对不少药企而言,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是在带量采购常态化下的又一考验。

01

138个大品种,开始带量联动 

8月30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又一批京津冀“3+N”联盟带量联动品种目录。

2022年11月,天津曾发布《“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8月26日,天津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公布了带量联动的品种目录,内容上也有所改动。

结合天津发布的第一批目录,此次京津冀“3+N”联盟带量联动已涉及至少138个品种,包括氨溴索颗粒剂、昂丹司琼口服常释剂型、布美他尼注射剂、肠内营养(TPF-DM)口服液体剂等(完整名单见文末),涉及颗粒剂、口服常释剂、注射剂等不同类型的剂型。从治疗领域看,涵盖了消化道和代谢药物、呼吸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等。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还有部分品种暂未公布,最终此次带量联动目录覆盖的品种总数将在200个左右,且绝大部分省份都会跟进,究其原因仍然是意在迅速扩大降价效应。 

8月29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报送京津冀“3+N”联盟部分药品带量联动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陕西省跟进了这一联盟带量联动。目前正针对目录内35个品种(具体名单见文末)展开采购需求数据填报,陕西各市(区)医保部门将在9月8日17时前完成相关审核。 

京津冀“3+N”联盟自2019年组建后已展开多批药品、耗材集采,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带量联动后续还将吸引更多省份参与。例如今年5月,京津冀“3+N”联盟针对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展开的带量采购就覆盖了31省。 

至于具体的工作和时间安排,京津冀“3+N”联盟药品带量联动分为五步,即—— 

值得注意的是,采购主体、选择成功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协议要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对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医药机构,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总额指标制定、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药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不管是药品带量采购还是带量联动,供货、付款、回款等都早已成为重要的考核标准因素,医药机构如不履约,将直接面临惩戒。有的省份则会视有关部门认定的情节而定,严重的将被列入“违规清单”。药企一旦被列入“违规清单”,就会取消相关企业当次药品带量采购的申报、中选及配送资格等。 

在采购周期上,本次药品带量联动将征求意见稿中的“采购周期两年”缩短至一年,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由联盟各地区确定。到期后联盟各地区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02
双向选择

联动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 

此次“3+N”联盟给予了申报企业与采购主体一定自主权,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中选产品及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针对采购主体的采购需求量,结合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价格方面则按照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联动。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各省级及以上带量采购项目曾中选的申报产品,实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最低价及联盟地区近一年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

对于未曾中选的,其实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同品种名称所有曾中选产品最低中选价格中的最高价格及联盟地区近一年实际发生采购的最低价。 

同品种名称申报产品间应保持合理价差,实际供应价格明显高于同品种名称其他申报产品的,将由京津冀采购中心组织开展价格谈判。 

对于谈判不成功以及申报企业拒绝供应的产品,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同品种名称的申报产品。 

如分配给既往轮次确认供应的申报产品,原则上企业不可拒绝供应,即选择成功;如分配给既往轮次未分配采购需求量的申报产品,申报企业继续进行供应意向确认。采购主体可进行多轮次分配采购需求量,直至所有采购需求量完成双向选择。 

对于未中选产品或新获批产品,若其接受同品种名称本次中选产品供应价格的最高价,且不高于其在其他省级及以上地区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可按未中选产品在采购周期内挂网。 

此次联动将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同时,对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医药机构,各地医保部门将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总额指标制定、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药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目前,已有多批省级及以上带量联动采购在全国各地展开。 

今年6月底,甘肃发布《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在2022年底前4个及以上省已开展集采但甘肃未参与或未接续的医保目录内药品中展开遴选,对其中临床使用成熟、采购金额高、较外省价格差异大的部分非独家药品开展带量联动采购工作。 

在甘肃的规则下,企业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原中选企业可直接取得拟中选资格;原非中选企业申报价低于原中选企业首次申报价平均价的也可取得拟中选资格。 

今年2月,河南省医保局也发布了相关通知,对氯吡格雷、西地那非、伊马替尼等48个品种展开带量联动采购,其规则与此次京津冀“3+N”联盟存在更多共性,同样是“双向选择、带量联动”。 

随着后续河南、京津冀“3+N”联盟等的带量联动采购落地,或许将有更多省份效仿这一模式,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将进一步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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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陈芋 颜色
来源 |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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