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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出台

时间:2023-09-01人气:作者: 蒲公英

转自:山东省药监局 

9月1日,山东省药监局网站消息,山东省药监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通知。本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8月31日。

奖励范围:《细则》第六条明确,省级补助资金每年补助一次,补助范围为上一年度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 3 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最高奖励:省级财政对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品种给予最高 2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有多个品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可按照符合规定品种个数申领省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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