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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药:罚没17万多!生产销售劣药

时间:2023-08-23人气:作者: 药博园


安徽汉*药业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安徽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炙甘草案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
      接省局《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3〕84号),标示为安徽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炙甘草(批号210222-2)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QH202300270,全项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标准规定含甘草苷不得少于0.50%,检验结果为0.43%)。
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炙甘草(批号210222-2)52kg;
      2.没收违法所得柒佰壹拾捌元(718.0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7倍的罚款计拾柒万元(170000.00元);
      罚没款共计拾柒万零柒佰壹拾捌元(170718.00元)。
处罚有效期:2024年02月17日
处罚行政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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