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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东:3批药品(2批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及2家药企,其中1家已注销!

时间:2023-07-19人气:作者: 药博园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神*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苏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省神*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广藿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延胡索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微生物限度。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抽样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内容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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