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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医保局通知两连发:对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差、评分低的制约,直至取消申报资格;开展口腔种植价格治理

时间:2024-01-12人气:作者: 同茂顺

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两则通知,分别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承诺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医疗机构名单”等信息的公告》。

1、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

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也出现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签订采购协议。每批次集采落地执行前,各地医保部门应组织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协议,压实合同履约责任。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应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二、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供需对接,建立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线上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供应问题反馈收集渠道。鼓励医疗机构主动向医保部门书面反馈中选产品供应问题,经核实后,该医疗机构采购备供企业产品可直接视作采购中选产品,并享受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采购非中选产品的,相应的用量不计入集采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三、积极协调应对短时间激增需求。指导医疗机构增强采购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充分考虑正常交货周期和季节性、流行性疾病导致临床需求变化的因素。流行性疾病发生时,确实出现集采品种短时间需求激增的,各地要督促中选企业优先供应主供地区,并充分挖掘备供企业以及本地区非主供、非备供中选企业供应潜力。出现需求大幅波动时,要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下单、不过度囤积,统筹做好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加大疗效类似药品的供应,加强科学引导,不盲目指定具体品牌。督促配送企业履行配送责任,不囤积居奇,不违规倒货窜货,确保短时间需求激增的品种正常配送。

四、做好中选产品供应情况监测。各省要依托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健全集采中选产品供应配送常态化监测机制,通过订单响应时间、发货时间、配送金额、配送数量等科学设置监测指标,定期评估每个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对医疗机构订单响应不及时、配送率明显偏低、医疗机构反馈供应问题集中的产品,要做到提前发现、主动预警,并通过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因供应问题受到负面计分达一定水平的企业,可按规定开展失信评级,情节严重的应按集采标书相关条款实施惩戒。

五、探索建立供应情况评价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集采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评分管理机制,根据书面反馈供应配送问题的医疗机构数量、发生频率、持续时间等情形,同时结合采购平台统计的相关指标,对相关中选企业供应情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用于信用评价、接续采购工作中。

六、加强供应情况评分结果运用。在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要将供应情况评分结果实质性融入采购规则。对上一轮集采实际供应好、评分高的中选企业可在带量比例、供应地区选择、中选顺位等方面予以激励;对实际供应较差、评分低的中选企业应采取一定制约,直至取消其申报资格。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开展接续的,供应指标得分应优先采用实际供应情况评分结果,并占供应得分的主要部分,摒弃单纯依据企业规模、产能等间接指标评分的做法。上一轮集采未中选的企业,可参考该企业其他中选产品供应情况予以评分。

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集采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切实担负起供应监测、督促整改、违约处置等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具体政策举措,确保群众持续享受集采改革成效。有关情况及时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告。

2、“承诺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医疗机构名单等信息将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口腔种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2023年5月,治理措施全面落地。目前,国内口腔种植收费明显规范,患者负担大幅减轻,口腔种植需求快速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价格治理的部署,目前,常规单颗牙种植费用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医疗服务收费,采取包干的方式。包干收费范围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其中,各地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医疗服务收费原则上不超过4500元,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允许适当放宽。二是种植体系统收费。口腔种植体系统是指种植牙过程中需要植入口腔牙槽骨发挥固定作用的种植体及其配套耗材。2023年1月,全国所有省份参加的省级联盟组织开展了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共有40种产品中选,涵盖国内市场所有主流的种植体系统品牌(包括国产品牌、进口品牌)、材质等,中选价格区间为548元—1855元,均价900余元。三是牙冠收费。牙冠是指口腔中能直接看到的牙体部分,与种植体系统连接固定后发挥咀嚼功能。2023年3月,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开展牙冠耗材竞价挂网,牙冠价格区间为100元—656元,均价300余元。

为了让广大患者更全面地了解口腔种植价格治理有关信息,便于患者知晓在哪些机构可以享受价格治理成果,形成积极参与治理工作的医疗机构对行业的正向引领作用,并鼓励更多医疗机构在主动参与价格治理中获得发展机遇,经研究,国家医保局即日起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有关信息:

一是公布“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等有关信息。主要包括中选产品各自的厂家、材质、价格以及全国医疗机构的约定采购量等信息。

二是公布“承诺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名单内的机构,主要是同时作出“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参加种植体系统集采并执行耗材‘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牙冠竞价挂网结果”这三项承诺的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供有需要的患者就诊前参考。

对于上述两项信息,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后,通过“微服务”功能进行查询。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督导各地医保部门推动口腔种植价格治理措施持续落实到位。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将适时更新“承诺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的医疗机构名单”,欢迎更多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为更多患者提供质优价宜的口腔种植服务,共同推进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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