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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及共用中药饮片加工、炮制车间的答复

时间:2023-10-12人气:作者: 高鹏说草药

韩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药配方颗粒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

  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中药配方颗粒监管工作,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和国家药品标准制定相关程序,积极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正式颁布248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此外还有239个品种的367份研究资料正在抓紧审评中。后续,将组织加快制定其他临床常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进一步缓解临床配方需求的矛盾。

  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目前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份有7419个品种的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交了备案,不重复计算,共涉及702个品种。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申报资料要求,各地依此制定了大致相同的当地要求。实际操作中,企业多采用同一套材料申报不同省份的省级标准。省级标准充分吸纳试点期间积累的经验,据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配方颗粒专业委员会统计,在公示的省级标准中,六家试点企业联盟标准占比约85%,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

  二、 关于共用中药饮片加工、炮制车间

       根据《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并对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公告》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中药炮制、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与其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相应的生产规模。

  按照上述《公告》及相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检查、有因检查、抽查检验等,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质量监管,明确禁止通过网络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中药配方颗粒。2023年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对生产品种全覆盖抽检。同时,在督促生产企业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基础上,坚持中药饮片主体地位,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平稳有序发展。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共有80家企业完成20000余个相应的生产备案,总体呈现平稳有序态势。

  感谢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 010-88331055。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21日



来源: 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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