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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精养元合剂等3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公示发布

时间:2023-10-10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3年10月10日,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3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公示,其中固精养元合剂公示期截止10月28日、滋阴益胃胶囊和连花清咳片公示期截止10月18日。

主要内容

01 固精养元合剂
公示期:2023.09.28到2023.10.28

规   格:每瓶装100ml

类   别:甲类
说明书:
固精养元合剂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固精养元合剂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补肾温阳,固精益元。适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神疲乏力,腰膝痠软、头晕耳鸣、畏寒肢冷、小便清长或频数等症。
[规格]每瓶装100ml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ml,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个例报告:瘙痒、头晕、腰痛、头痛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感冒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超过7天应咨询医生。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



02 滋阴益胃胶囊
公示期:2023.09.18到2023.10.18
规   格:每粒装0.4g
类   别:甲类
说明书:
滋阴益胃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滋阴益胃胶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活血止痛,滋阴益胃。用于改善慢性胃炎所致的胃脘隐痛,灼热,食欲不振,口舌干燥,大便干燥等症状。
[规格]每粒装0.4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皮疹等。 
[禁忌]
1.孕妇忌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禁食生冷及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虚寒胃痛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本品含天花粉,不宜同时服用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或其制剂。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



03 连花清咳片
公示期:2023.09.18到2023.10.18
规   格:每片重0.46g(相当于饮片1.84g)
类   别:甲类
说明书:
连花清咳片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警告:运动员慎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连花清咳片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规格]每片重0.46克(相当于饮片1.84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心悸、头晕等。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5.脾虚便溏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肝病、肾病等严重者慎用。
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肺癌等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或咳嗽咳痰症状加重,或出现喘息气促等新的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11.本品尚无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1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倍正常上限值者。
13.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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