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
2023年10月07日,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发布了《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和《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摘要(征求意见稿)》,其中前两者征求意见同为1个月、后者征求意见为期30天。

为规范和指导人源干细胞产品的非临床研究,我中心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以及对该类产品当前技术发展和科学的认知,撰写形成了《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我们诚挚地期待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总体考虑、基本内容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介绍了指导原则的起草背景,明确了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总体考虑”阐述了非临床研究的研究目的、基本原则、制定非临床研究策略时的重要关注点。其中,基于干细胞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提出了非临床研究内容和具体试验设计应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从非临床研究考虑因素、受试物、动物种属/模型选择、给药方式/途径、整合试验五个方面提出了干细胞产品在制定非临床研究策略时的重要关注点及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基本内容”阐述了药理学研究/概念验证、药代动力学研究、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三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由于干细胞产品的生物学特性、制备工艺的复杂性、给药方式及适应症定位的多样性等因素,不同类型干细胞产品的风险程度不同,在通过动物试验评价干细胞产品的安全性风险时,往往在动物种属的相关性、可获得性方面存在挑战,而目前国际上尚未对干细胞产品达成一致的监管要求,仅有有限的技术监管文件。本指导原则起草组在文献调研的基础上,基于当前认知,提出干细胞产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要求,撰写形成本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更广泛的意见,以形成符合干细胞产品特点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技术要求。并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般毒理学试验的动物种属选择、成瘤性和致瘤性试验、安全药理学试验的要求联系人:黄芳华huangfh@cde.org.cn,李艾芳 liaf@cde.org.cn 02 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为明确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的药学研究技术要求,以更好的指导企业进行研究以及统一技术审评尺度,经调研以及与专家和业界讨论,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本指导原则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概述、总体考虑、配伍稳定性研究和参考文献。第一部分 概述:简要介绍本指导原则的起草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 总体考虑:明确了新药与仿制药配伍稳定性研究的总体思路。第三部分 配伍稳定性研究:介绍了配伍稳定性研究总体要求,包括试验样品、试验设计(包括配伍溶剂、配伍浓度、放置条件与使用期限、考察指标、分析方法等)、试验结果评估、说明书相关内容撰写等。第四部分 参考文献。本指导原则的起草,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在遵循化药注射剂配伍稳定性药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化药注射剂配伍稳定性研究中试验样品的选择、配伍稳定性试验设计、试验结果讨论以及说明书中相关内容 撰写等。申请人在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研究时可 参考本指导原则。1、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新药与仿制药上市申请及一致性评价申请,对于其他申请序列,可基于产品特点与药品研发的一般规律参考本指导原则开展配伍稳定性相关研究。2、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已发布了《化学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学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本指导原则中说明书中配伍相关内容撰写可参考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不再赘述。联系方式:liy@cde.org.cn、lianxy@ cde.org.cn为了更好地服务申请人,指导化学仿制药申报资料中生物等效性研究相关内容的撰写,提高申报资料质量,我中心结合药品审评工作实践,起草了《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摘要(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化学仿制药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模块2.7.1项下申报资料的撰写模板,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0天。联系方式:yanf@cde.org.cn,liushj@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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