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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委:无菌检查法等5个通则草案公示

时间:2023-09-13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国家药典委 

2023年09月13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5个微生物领域的标准草案公示,分别为1101 无菌检查法、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和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公示期同为3个月。

 01  无菌检查法

我委拟修订1101 无菌检查法,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1101 无菌检查法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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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02  微生物计数法
我委拟修订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有关内容,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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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03  控制菌检查法
我委拟修订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有关内容,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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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04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我委拟修订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有关内容,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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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05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我委拟修订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有关内容,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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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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