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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开始进入「裸奔时代」

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 赛柏蓝

各省份价格从此将互联互通,彼此透明,也有人据此认为药品价格将进入“裸奔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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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将进入“裸奔时代”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5月-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带队,先后赴河南、贵州、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上海、湖北调研,调研的重点内容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的挂网药品价格问题。

在各地的调研中,调研组都提到了推进挂网药品价格精细化治理、健全药品挂网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挂网规则,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升药品网采率、加快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实际应用、加强数据共享应用、系统做好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随后,各省纷纷出台通知或征求意见稿,以实际行动做出回应:

7月11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公示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资料申报结果的通知》。

7月19日,湖南省医保局官网挂出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8月25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出的《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挂网药品价格监测和问题品种处置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规定,若其他省级平台出现低于本省挂网价的,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在海南省平台进行价格调整,那么这部分药品将被暂停交易。

湖南省对联动目录内产品要求“按不高于该生产企业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交易)价联动挂网”。

上述省份的要求是对调研中提到的“药品挂网价格精细化治理”以及“数据的共享应用”要求的积极响应。

因此,当八月中旬,一份关于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业内流传时,不少人并不意外,各省份价格从此将互联互通,彼此透明,也有人据此认为药品价格将进入“裸奔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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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跨省挂网价格联动

药品省际之间价格联动本身是比较常见的,自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将原本由各省牵头组织的药品招标挂网向带量采购、省际联盟方向探索,提出“价格联动”,即以一定的周期(如每年一次),比对全国其他省份挂网价格,来联动本省价格,为本省百姓的药费支出、医保基金使用把好价格关。

但是,由于有的省份是药交所模式,有的省份是GPO模式,特别是有些量价挂钩的地区,企业会给出相对低一些的价格,如果这个价格全国一致,那么对于保证用量的省份就略显不公。这时企业与当地省份会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这个价格不被其他省份采集。有些省份也会提出不参考另外某些省份价格。

最早各省份之间询价时,会由招采中心发询价函,也会由企业出具承诺函,承诺报价为全国最低价。

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为招标挂网工作带来了方便,只要对方省份开放端口,需要价格的省份便可以直接抓取。而如今可以大范围的(而非点对点)的开展价格联动,规范招标挂网工作,也有赖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的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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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招采子系统为信息统一搭建基础

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涵盖四大类十四个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子系统是其中之一,全称是“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可以理解为国家的招标采购平台。

依托这个平台,国家医保局可以实现全国的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支付、评价等全过程服务管理功能,是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分。

在有招采子系统之前,各省挂网都是使用自己的平台系统,纷繁复杂,难以统一。

对企业来说,一个产品想实现全国挂网,工作人员要经历30多个平台的信息维护操作,填写众多格式不同内容相同的信息,同一份文件在不同平台上传;对采购平台来说,国家层面的数据调取也难以做到格式统一,需要大量时间做数据清洗、比对、转换。

自2020年开始,全国陆陆续续开始上线招采子系统,截止到2023年7月,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全国约70%的省份完成平台对接,为日后的信息统一建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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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药品价格或开启专项治理

国家医保局的征求意见稿对药品的挂网、撤网、价格规范性等方面,都比之前有了更为清晰的规定。

1、挂网要求——规范化、标准化、统一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表单格式;不符合要求暂停挂网

各省平台的常规挂网信息一般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医保编码、计价单位、挂网价格,此次通知要求各省按照给出的模板进行填报,除了原有常规信息,需要增加价格形成方式、交易价格状态、信用评价等级、质量层次的字段。

在新品挂网上,对以下4类药品在治理期间暂停受理挂网申请:

1.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报价高于差比价规则换算价格的产品;

2.未过评药品新申请挂网,报价高于已挂网过评药品、原研药品、参比制剂价格

3.过评药品新申请挂网或已挂网过评后申请调价的,报价高于同质量层次挂网价中位数的;

4.未申请挂网(含挂网无价),由各医疗机构分散议价采购,报价高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中位数的。

标准化的信息填写统一了各省数据因为剂量单位、计算方法等不一致导致的差异。4类暂停挂网的产品,或者是报价不符合差比价规则,或者是报价高于同类别同质量层次的情况。

上述情况之前在大多省份也同样是不允许挂网的。文件进一步提到的“除符合当地现行规则外”,也算是考虑了各种特殊情况。

2、撤网要求——可暂停受理企业撤网申请;防范突击撤网

通知对撤网行为做出规定,意在杜绝“动机不纯”的撤网行为。特别提到:防范将实际正在供应的价格较低的药品撤网进行洗价等行为。必要时,可暂停受理企业撤网申请。

以往,企业提出撤网申请的理由通常是原料上涨、成本提高、供应不足,而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挂网价格低。

此次挂网价格治理,对企业可能会出现的撤网行为做出了预判,避免了企业因为某个省份价格过低,担心联动影响其他省份而申请的撤网。当然“高于集采红线价、价高药品清理、信用评价等行政约束性质的中止挂网”不在此列。

3、挂网价格治理——价格信息分区管理;全国各省互通互查;公布中位价、最低价等统计数据

本次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提出,将药品价格按照交易状态分为“活跃区”与“不活跃区”进行管理,2年以上无实际交易价格的进入“不活跃区”,挂网价格依然有效,当发生交易时可自动激活,只是平台前端不显示,其他省份价格联动时不需要采集;“活跃区”的药品价格向其他省平台与本省医疗机构公开,作为跨地区联动的依据。

挂网2年没有实际交易,说明2年时间没有在医院渠道有过销售记录,往往是因为企业没有实际推广,不作为参考很合理,而挂网资格依然有效,则最大限度体现了政策的宽容度,不会因为没有交易而撤网。

目前的情况是,部分省份的给出的时限是一年,一年内没有交易记录的会进入备选库,不在前端显示,都是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率。

全国挂网价格的互通互查这些年已是行业内共识的趋势,只是在部分省份目前是药交所或者GPO模式,有些省份的实际交易价格也并非是挂网价格。在之前,大部分省份会标注联动时不参考这些省的价格,如福建、广东、四川。以后这些省份的挂网政策是否会趋同于全国,企业在这些省份议价的时候是否会有所保留,还要看后面具体落地的情况。

通知明确提出,12月31日前,国家医保局会集中公布同通用名同厂牌挂网药品的全国最低价,中位价等统计信息,各挂网药品的价格将从此透明。

4、时间节奏

9月1日-12月31日,开展第一阶段行动;10月31日之前,按照标准化模板完成价格信息的维护更新,并完成价格分区;12月31日公布价格统计信息。第二阶段的具体行动,还需要后面几个月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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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2019年1月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2021年底初步建成。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要实现全国联动的药品耗材招采、配送、监管,满足统一编码、统一模式、统一监管、属地管理的需求。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这一指导意见还在推进。

各省挂网价格的互联互通、左右联动,并非此通知首次提出,也并不是刚开始,之所以这次征求意见稿被视为“药价裸奔时代”开始的标志,最重要的是因为“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的全面应用,它不仅使挂网工作全国一盘棋管理成为可能,而且对未来的DRG\DIP政策推行、带量采购报量提取、国谈各地区价格采集等工作都会提供决策依据。

在数据与信息化时代,裸奔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企业信用、产品用量、网采明细、各文件资质等等,所有产品、企业相关信息都可以做到公开透明。

可以预见的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利用信息差赢得某些省份高价挂网,或者利用规则漏洞达到某些目的的做法一定是行不通的。企业能够做的是顺应趋势,管理好渠道价格,规范操作,在阳光、公开、公平的市场上,诚信经营,才能最大化实现经营目标,实现企业价值。

END
特约作者 | 大可
责任编辑 | 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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