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起药店违规典型案例,被重罚57万余元。
2022年8月11日,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某药店进行检查,发现上述药店在网络平台所注册的“xx大药房旗舰店”销售的“XX胶囊”无法提供药品上市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和供货商资质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凭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
后经查明,该药店自2022年5月以来,从一名为“张X”的人手中多次采购含“XX胶囊”在内的多种药品用于店内销售。
结合现场的采购单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销售明细账、交易流水等,计算得出上述药店在名为 “ 张X ” 处采购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 143726.8 元、违法所得为 143726.8 元。
而该药店采购药品时,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者有关证件、资料,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此外, 上述药店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事人在购进药品时, 未核实销售人员合法资格,不能提供上述药品上市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企业、供货商资质证明及进货票据等凭证。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管部门提供购进药品的销售者资质及凭证。
另查明,涉案药品中“XX胶囊”生产企业为江苏某药企,该批号药品直接销给重庆某公司,经核实销售流向,该药品销往重庆市各医疗机构以及内部调拨给其他药企,并没有销售给零售药店和网络平台,且该分销公司并无姓名为“张X”的销售代表。监管部门查明,确认上述药品的供货人并无药品经营资格。
最终,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143726.8 元;
2、罚款 431180.4 元。共计罚没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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