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2日,广西药监局发布了药品抽检质量公告,共计35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对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企业,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标示为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桑菊颗粒,含量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广东罗浮山白鹤制药厂生产的壮腰健肾丸,鉴别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补中益气丸,检查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广西金海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汉桃叶片,检查不符合规定;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我局组织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涉及35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其中生产环节2批次、经营环节12批次、使用环节11批次,具体信息如下:
01 生产环节2批次不符合规定
02 经营环节12批次不符合规定
03 使用环节11批次不符合规定
我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告不符合规定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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