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信息交易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行业资讯

小儿解表口服液等2药品标准公示

时间:2023-06-07人气:作者: 蒲公英

‍来源:国家药典委     整理:wangxinglai2004


2023年06月07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2个标准公示,分别为小儿解表口服液和枸杞膏,公示期同为3个月。

 01  小儿解表口服液

我委拟修订小儿解表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3-184(Z-174)-2003(Z)。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复方鱼腥草糖浆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浩 倪龙
电话:010-67079538,010-67079592
电子邮箱:zy@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02  枸杞膏

我委拟修订枸杞膏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3-B-0327-90。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沙棘糖浆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浩 倪龙
电话:010-67079538,010-67079592
电子邮箱:zy@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标签:

【免责声明】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