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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生产许可证》生产劣药、药企被罚16万!

时间:2022-11-20人气:作者: 管理员

2022年11月1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因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劣药金银花被处罚16万元。


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案

1、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
2、违法事实
2022年7月19日,接省局《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2〕171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CZ20220627),检品名称:金银花(批号:210901),含量测定项木犀草苷标准要求不得少于0.050%,实际检验结果0.034%,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3、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一百二十条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药、劣药或者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药品,而为其提供储存、运输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储存、运输收入,并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收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收入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4、处罚
罚款拾陆万元(1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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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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