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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罚没361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某药企被处罚!

时间:2023-09-06人气:作者: 管理员


福建*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药品“阿伽堂舒筋活络水”。2019年12月1日前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阿伽堂舒筋活络水”货值金额为56521.4元,得款56521.4元;2019年12月1日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阿伽堂舒筋活络水”货值金额为165555.7元,得款73766元,尚有23套“阿伽堂舒筋活络水”未售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关闭用于药品生产的场所;
      2、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阿伽堂舒筋活络水”23套;
      3、没收违法所得130287.4元;
      4、对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前的违法行为,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56521.4元3倍的罚款计169564.2元;
      5、对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违法行为,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165555.7元20倍的罚款计3311114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3610965.6元。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3年5月10日

内容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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