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层面
1.日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0日前。清单明确提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及其它药品禁止网络销售。
2.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就《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药品注册申请电子文档结构(征求意见稿)》和《承诺书(征求意见稿)》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0日前。
3.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化学原料药再注册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日前。
4.近日,中检院发布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应新情况(2022年第十期) :包括12个上市的新品种,30个已换批品种(含有效使用期限)和2个停用品种名单。
二、地方层面
1.近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新修订《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知,公布第二批白蔹、北豆根、赤小豆、儿茶等72个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中药生产企业采购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中药生产企业可以采购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生产的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的生产。中药生产企业不得从各类中药材市场、个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的产地加工企业等处购进鲜切药材。江苏省鲜切药材品种目录、鲜切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产地加工企业遴选和退出机制等另行研究制定。
3.近日,江苏药监局发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7日。
4.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布《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三批)的公告,涉及白薇、白英、鳖甲等56个品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近日,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中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河北生态高效、绿色健康的中兽药创新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中兽药年总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5%,年出口额超1亿元,保持全国首位。到2030年,中兽药创新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等基本建立,实现由大省向强省的跨越。中兽药年总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5%,年出口额超5亿元,持续保持全国首位。
6.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至第四批)进行勘误的通知,共对炒当归、炒决明子、炒断续等36个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进行了更正。
7.近日,上海卫健委、公安局、医保局、药监局等10个部门印发《上海市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再次强化医药反腐。
8.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医药监管能力培育项目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领域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强中医药监管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监管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化。
9.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中医护理发展,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
10.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9项具体举措。
11.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长期停产药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3日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十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除了山东省外,2021年至今,湖北、重庆、宁夏对于药企停产及恢复生产监督管理也发布相关的规定。
12.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继续支持中医药发展,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1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围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规范使用、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科技创新等四方面提出规范化管理政策。
14.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明确将单独设立热敏灸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价格支付政策,大力支持热敏灸项目发展。
15.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下达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确定2023年度中医药科技计划共1165项,旨在深入推进浙江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省科技高地。
16.近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加快推进健康食药材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食药材种植面积450万亩,建设“定制药园”50万亩,打造一批专业乡镇和专业村,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创响一批区域公共品牌。
17.11月8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和《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的通知,其中,公布了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共计26个品种。具体为:大黄、天麻、白及、丹参、西洋参、玄参、甘草、远志、茜草、苦参、苍术、延胡索、秦皮、秦艽、葛根、柴胡、黄连黄柏、黄芩、黄芪、黄精、猪苓、淫羊藿、杜仲、厚朴、牡丹皮。《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注公众:高鹏说草药,了解更多中药材行情及行业动态。
1.“高鹏说药材”致力于提供中药行业各类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高鹏说药材”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平台联系。
3.“高鹏说药材”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商业交易及或医疗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高鹏说药材”内容发生偏差,我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高鹏说药材”各类带“原创”标识的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高鹏说药材(www.gpsyc.com)”。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日常分析: 防己人气较高,党参当归走滑,栀子高位慢销
1、总指冲高回落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康美·中国中药...(955 )人阅读时间:2024-04-23周评:大宗疲软换锚,中小品反弹增多,渐入实需淡季
整体行情二次触顶后,避让舆情风口,行情开始震荡,新增力量有限...(730 )人阅读时间:2024-04-22一周行情总结:指数持平,麦冬继续回升,款冬坚挺向上
本报告的监测时间为2024年4月13 -19日,本周五,日指...(855 )人阅读时间:2024-04-20一周行情总结:指数持平,麦冬继续回升,款冬坚挺向上
本报告的监测时间为2024年4月13 -19日,本周五,日指...(809 )人阅读时间: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