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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回复:中药饮片企业之间是否可以共享检验仪器设备?

时间:2023-02-13人气:作者: 原始药终


问:
甘肃省2021年08月发布的《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关于共享检验检测平台的描述为:共享检验检测平台。
允许同一园区或集团控股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管控体系完整、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可共享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
想咨询对此政策的解读,我公司计划在岷县建立中药饮片企业,园区内有其他企业的实验室,是否可以共用?或者外地的集团实验室是否可以共用?
答:
您好,就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具体要求是:
  • 公司集团内部可以共享该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 非集团或同一生产园区不同的生产企业不能共享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必须具备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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