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29条举措,为新疆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
《通知》的颁布实施,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再细化。《通知》对新疆中医药特色发展中存在的政策短板、弱项作出全面规定,对长期存在的深层次政策问题提出了切实的解决措施。同时《通知》在多个政策领域实现了突破,将进一步增强新疆中医药发展动力、活力,为全面推动新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其中涉及到中药材前端种植方面提出要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尤为引起基层关注。其涉及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肉苁蓉、板蓝根、甘草、红 花、贝母等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制定中药材采 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三是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中药材生产 加工企业,支持发展中草药产业化联合体。四是依托现有物流基础,积 极推动建设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 材物流基地,培育符合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 物流中心。五是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厂采购有质量保 证、可溯源的中药材。六是深入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加强中药材质 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监测,促进快速检测装备研发和技术创新, 建设第三方检测平台。
新疆自然条件优越、药材资源丰富、药材品质优良,中药材产业发展优势突出。特别新疆特殊的气候条件、肥沃广袤的耕地资源、先进的农业机械水平等优势全国独一无二。
新疆中药材种植相比内地优势明显,独特的气候条件、土地及种植习惯等优势,具备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的条件。新疆运用节水滴灌铺地膜技术,可实现精确水肥管理,全程不打或少打除草剂和农药,无农残,通过合理密植,所产药材含量高产量高品质高,远远超过2020版《药典》标准,目前新疆引种中药材品种近20个,品质得到国内知名药厂、药企及广大药商的认可,供不应求。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下发,为新疆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我们应从落实“富民兴疆”战略高度出发,谋划推进新疆中药材产业。要抢抓政策机遇,发挥区域独特资源优势,加快新疆中药材产业特色发展步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中药材产业集群,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结合新疆实际,坚持以中药民族药产业为基础,按照“发展千万亩中药材,打造千亿元产业群”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新疆各区域中药材产业布局,形成“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药”发展模式。二是以中药材种植绿色化为基础,以建立中药现代化科技创新基地为目标,推动绿色中药材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逐步打造国内绿色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三是用全产业链发展理念和模式引导中药材产业发展。聚焦“标准化种植、精深化加工、品牌化营销”三大关键环节,构建起全产业链中药材产业体系。四是通过政府推动、科研领动、龙头带动,药企联动,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协会的力量,引进国内实力药企合作,发展药材烘干、切片、加工,打造道地药材产业集群,逐步形成集药品生产、中药饮片加工、药用原辅料生产、中药材交易与流通、中药材种植、兽药生产为一体的产业体系。
五是坚持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以培育现有专业企业和种植合作组织为重点,积极引进各类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采取企业(各类专业组织)带动、连片开发、统筹种植的方式,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乡镇、专业村、专业户,不断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六是坚持“规范农田,开发山地(旱地),保护野生,利用庭院”的思路,加快“林药结合、粮药结合”发展模式试验研究及示范推广,加大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及科技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全区中药材种植水平。七是以中医药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中药材交易中心)和仓储集散中心的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
八是依托龙头企业,建立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和中药材种植栽培研究中心,解决好大宗药材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评价。九是以扶持发展中药材专业服务企业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核心,充分发挥好专业服务企业和每个专业合作社的全程服务作用,在重点乡镇、村建立集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购销于一体的服务网络。十是以打造品牌为引领,积极推进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药材GAP认证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中药材种植基地规范化水平,着力提高产业竞争力,全力打响独具新疆特色的中药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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